承担指定或授权产品(项目)的各种检验:
(一)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
(二)受有关部门委托对实行认证、许可证的产品进行检验。
(三)承担产品质量分等级检验。
(四) 标准制、修订工作中的验证检验。
(五)各类委托检验。
研究、开发新的检验技术、检验方法和检验仪器设备。
承担或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的制订或修订工作。
向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企业主管部门反映被检企业的质量状况。
开展质量体系和检验技术方面的技术咨询、培训。
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监督国家计量制度在全县的执行,依法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负责规范市场计量行为和商品量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