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评审计划文号20231260号通知的要求,评审组共计4人于2023年4月1日至4月2日对宝应县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省有机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了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现场评审,评审类型为扩项评审。评审组由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徐春祥、南京海关轻工产品与儿童用品检测中心钱志娟、江苏省农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潘康标和淮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苏建国组成。
评审组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RB/T 214-2017)、《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食药监科〔2016〕106号附件)、机构建立的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的标准、规范、规定,对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进行了现场评审。评审组通过听取机构介绍,察看工作现场,面谈考核人员、安排现场试验、抽查文件记录等方式,对机构申请的检验检测能力和授权签字人进行了现场考核。同意推荐检验检测:食品领域:1大类6小类6项产品,1大类12小类121项参数。非食品领域:1大类2小类6项参数。同意推荐:食品领域:4名授权签字人(扩大);非食品领域:3名授权签字人(扩大)。
通过现场评审,中心顺利完成扩项评审。